关于上饶县珑山林麓园C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情况公示
2017年9月,《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取消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行政许可事项,转为生产建设单位按照有关要求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2017年11月13日,水利部印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项目水土保持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对生产建设单位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做了具体规定和要求。
按照上述文件的规定,江西顶佳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自主开展了上饶县珑山林麓园C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我公司委托上饶市九吉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完成了《上饶县珑山林麓园C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和上饶市九吉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上饶县珑山林麓园C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并于2019年4月18日在上饶县主持召开上饶县珑山林麓园C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会议成立了验收组。验收组由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上饶市永正建筑咨询有限公司、上饶市九吉设计咨有限公司、监理单位绍兴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上饶市永正建筑咨询有限位公司、设计单位浙江华宇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江西顶佳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和施工单位江西海威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等单位组成。验收组认为上饶县珑山林麓园C区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验收组一致同意上饶县珑山林麓园C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经验收组与会议审议,形成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